2013.04.11
【經濟日報╱柯格鐘】
近日報載經建會為要吸引外資與外籍(含大陸在內)專業人士來台,提出多項稅捐優惠措施,不僅讓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外資公司享有多項租稅減免,包括投資園區所需專利及技術授權金所得免稅、投資高創新研發支出金額稅額抵減,甚至跨國企業因投資所獲所得,亦得在區域總部設置三年內,營所稅率從17%降至10%。外籍專業人士部分,工作前三年之薪資所得,僅以半數計算綜合所得課稅,目的在於「打造友善租稅環境」。財政部配合說明,這是給新企業,不是對既有產業的優惠,目的是「把餅做大,增加稅收」。本文沉痛呼籲各界,制止政府這種愚蠢的稅捐優惠政策。
按稅捐優惠是一種「稅式支出」,亦即國家對特定企業或個人,透過稅捐優惠而給予利益,是國家以行政資源挹注於特定企業或個人。從而,稅捐優惠可說是國家以稅捐負擔作為資源分配的手段,藉以干涉市場本來依據供需法則進行有效率的運作,稅捐優惠會破壞競爭中立原則,這是任何稍具經濟學基礎知識之人,都該知道的基本觀念。再者,稅捐優惠政策並不對於所有企業或個人開放,故稅捐優惠同時也是違反平等原則的稅捐立法,稅捐優惠會破壞稅捐負擔平等的公正性,這是任何稍具法律學基礎知識之人,都該知道的基本概念。
從而,稅捐優惠不僅背離經濟學所強調的效率,也同樣牴觸法律學所重視的公平正義。稅捐優惠除了受優惠的企業與個人以外,沒有任何人會獲得好處,即使是包括提供稅捐優惠的國家本身在內也是一樣,蓋稅捐優惠不僅讓國家短收本應收取的稅款,增加稅捐機關查察並辨識個別之企業或個人,是否符合稅捐優惠要件的成本,提高徵納雙方發生爭議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稅捐優惠明明白白地破壞了一般人對於稅捐負擔應屬公平分配的想法。其結果,不是讓未能享受稅捐優惠之企業或個人,同樣動員資源讓國家修法,也使自己所處之產業或地區,適用稅捐優惠的新規範,不然就是想方設法透過稅捐規避,以假外資假外人身分讓自己也取得稅捐優惠適用地位,或者乾脆選擇逃漏稅捐,以實際行動譴責這不公不義的稅捐優惠制度。
最愚蠢的稅捐優惠,又莫過於「厚外薄內」,只優惠外資、外商(含出走的台商)與外國人,卻對本國資金、在地企業或本國人進行歧視的稅捐立法。走遍全球,讀遍世界歷史,從來只有外資外人擔心自己不能獲得平等的國民待遇,卻從來沒有給外資外人以「超國民待遇者」者,蓋這只有「被殖民國」對母國,或本國極缺資金亟需外來資金挹注者,才會有此等立法。除了稅捐優惠,難道政府就沒別招可使了嗎?
(作者是成大教授,中華法務會計協會提供、誠品公益基金贊助)
【2013-4-11/經濟日報/A21版/產業焦點.稅務法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