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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專欄/課稅 當然要追求公平正義
作者譯者:經濟日報/成大教授柯格鐘撰稿
出版日期:2012-10-04
【成大教授柯格鐘撰稿】
馬總統在今年初提出稅改方案時,曾指出「公平正義、量能
課稅
」 的8字稅改真言,在當時遭受不少人的批評與反對。其中,包括備受尊重之財經專家蕭前副總統,直指課徵證所稅是基於「公平正義迷思」,「重創政府企業間信賴 關係」。國家徵稅,是否只是基於公平正義迷思?稅捐負擔與公平正義是否有關?政府與企業間信賴,是否因復徵證所稅而遭破壞?有必要闡明。
傳 統自由經濟學者,喜將國家存在比喻為「必要之惡」,國家維持越少功能越好,盡量讓市場運作,以維護個人自由。在台灣,持此想法者,不在少數。姑不論,這種 看法係以18世紀末的西歐社會為背景,是否足以反應20世紀後半起各國間劇烈變動,甚為可疑。這種想法,也隱約反映出一些人「贏者全拿」的思維,蓋因在 「看不見的手」運轉下,資源總是能流向出得起高價的市場參與者。自由而有效率的市場,對這些人取得資源之機會與保持成果,絕對有利。
然而, 天生萬物,有美醜有高矮,大地孕育眾生,有同也有異。同樣是人,有生而衣食無虞,有則乞食度日。前述思維並未考慮,每個市場參與者,起始立足點並不完全一 樣。面對先天立足點之不均,國家無能力改變,只能稍作彌補,盡量提供人民,尤其是貧病弱勢出身者,仍擁有自我發展機會。這是歐洲多數國家抱持之「機會均 等」概念,這才是真平等,合乎多數人在「無知之幕」前的公平正義觀。因此,現代國家任務並非僅維持市場而已,還應提供弱勢人民救助及機會,尤其是接受高素 質水準的基礎教育,讓弱勢者能改善並發展自己。
不論維持市場或提供給付,稅捐隨著國家「必要之惡」一同存在,蓋所有民主法治國均強調,應保護人民自由財產,不過度介入市場,私經濟活動與成果,原則上均歸屬私人,故為維持國家運轉,勢須向有稅捐負擔能力之人
課稅
。國家徵稅,因此與國家自身之存在有同樣必要性,亦為維持現代文明的代價,絕非追求虛幻正義之迷思。
國 家除政府企業關係外,還要面對其他人民,特別是弱勢者,給予扶助及教育,讓其有機會改善自己,而這些無法倚賴市場提供。因此,國家若不與市場分工,作點跟 市場不同的事,向有能力者,尤其是自股市、房市中賺取大量所得者,徵稅要錢,作為前述施政之財政基礎,又要從哪裡獲得充足財源?不論企業個人,只要有賺, 都是所得,拒絕
課稅
,本就不義,任何人對這種不義,沒有認定其應繼續維持的信賴可言。再者,如果國家徵稅,不是為了公平正義而存在,那請問,人民要這個國家作什麼?
(中華法務會計協會提供、誠品公益基金贊助、成大教授柯格鐘撰稿)
【2012-10-04/經濟日報/A19版/產業焦點‧稅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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